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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成人高等教育部分学生进行退学处理的公示
作者:继续教育与培训中心发布日期:2024-09-19点击数:

根据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和我校《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(校字202336号)(简称《成教学籍管理规定》)第三章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,“成人高等教育的学制,我校按规定实行“专升本”及“高起专”学生学制均为2.5年。”“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完成学业的最长修业年限为5年(包括休学、保留学籍时间)。第六章第二十四条规定,“一学期旷课累计超过该专业2/3课时者,应予退学”

我校成人高等教育2018级和2019级学生共计13名已超过最长修业年限(5年),2020级和2021级共计12名学生存在一学期旷课累计超过该专业2/3课时的情况。

学校研究决定上述25名学生予以退学处理,现予以公示

公示期2024919日至20241018日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书面向学校继续教育与培训中心反映联系电话:0311-80666992

附件:2018-2021级成人高等教育拟退学学生名单





河北工程技术学院继续教育与培训中心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4年9月19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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